旅游景点门票代理合同,旅游景区门票代理
细节一:签订合同注意旅行社所盖公章。由于旅行社之间很多合作,旅游法律、法规也允许出境游旅行社与非出境游旅行社存在委托代理,签订合同注意对方所盖公章,清楚到底与哪家旅行社存在法律关系,投诉受理机构会根据合同中所盖旅行社公章向旅行社下达投诉受理通知并对投诉调解。
细节二:参考行程一般会与实际行程存在出入。由于旅游产品的特殊性,实际行程一般在临近出行时才能确定,因此游客在签订合同时只能拿到参考行程,而参考行程没有合同编号、出行日期、航班信息、导游员姓名及****等内容。
不能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而实际行程与参考行程存在出入时,不能认为旅行社违约。故游客一方面应了解这种情况,降低心理预期,同时如特别重视参考行程中的某些项目,可将这些项目在合同中明确注明,这样在这些项目发生变更时就可视为旅行社违约,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细节三:自费项目及购物的问题。 《旅游法》出台后,很多人以为《旅游法》不允许旅行社安排购物及自费,其实不然,新合同明确了对旅游购物的态度,《旅游法》并非限制购物,而是限制强制和欺诈行为的购物。
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与游客协商一致后,可以增加行程中没有的自费项目和购物,但前提是必须得到游客书面签字确认,如果没有游客书面签字表示同意参加这些项目则可以认为旅行社违约,并向游客支付违约费用。
细节四:注意自己的违约责任。旅游合同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标明了旅行社的违约责任,若游客违约也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对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主要表现为游客方在行前提出解约时,应根据距离行程开始的时间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扩展资料:
随团出游,务必要与旅行社订立书面的规范的旅游合同,仔细审核游、购、娱、吃、住、行的“细节”约定,协商一致后再签字。
如行程中遭遇旅行社及导游擅自更改行程、胁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质监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对涉及餐饮、交通、住宿等行业的服务质量问题,应向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投诉。
人民网-旅游提示:签合同注意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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